近日,上海的郑先生(化名)在微博上曝光了一起外地游客的不文明行为:一对外地游客在上海陆家嘴游玩时,翻越栏杆下到黄埔江畔,强行用手扳动用于景观照明的大型聚光灯,还发视频炫耀。
6月19日,上游新闻(报料邮箱baoliaosy@163.com)记者根据郑先生曝光的线索,查看该外地游客的短视频平台账号发现,该游客在6月16日连续发布了3条在陆家嘴夜游视频,其中一条视频以“童心未泯,哈哈哈”为题,记录了她玩大型聚光灯的过程。她用聚光灯直射对面的大楼,一旁女子还指挥她:“照下面,照下面水。”
▲外地游客在视频平台自曝“不文明行为”。图片来源/视频截图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整个不文明行为视频约18秒长,拍摄时间是6月16日21时54分。该视频已被平台标注“该行为存在风险,请勿轻易模仿”。
上述视频引发网友不满。有网友表示:“照到人家酒店房间里去,人家没意见?”也有网友评论:“我本来以为是类似游乐园的投币水枪那种,原来是硬掰人家的射灯。”
就外地游客的不文明行为,上游新闻记者联系上陆家嘴街道办。一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:“暂时还没接到这方面的投诉。”就这种不文明行为本身,该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:“你说的这种行为是禁止的,不允许的,存在安全隐患。”
▲网友在微博上曝光了外地游客的不文明行为。图片来源/微博截图
有网友称,这种大型聚光灯价格不菲,如果损坏可能产生天价赔偿。上游新闻记者就此事咨询了中山市鑫鹏达灯饰厂相关负责人。他在观看相关视频后表示:“这种灯的确很贵,是一种功率500瓦探照灯。视频中的灯型号有点老了,我们厂生产的类似探照灯价格为9800元,这只是出厂价,加上运费、税费和安装费,总价肯定上万元。”
▲网友评论。图片来源/微博截图
如果外地游客在扳动大型聚光灯过程中造成损坏,可能引发什么后果?重庆市律协刑民交叉专业委员会委员、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公典律师表示:“这种景观聚光灯应该属于公共设施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规定,盗窃、损毁路面井盖、照明等公共设施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。因此,如果这名外地游客将灯损坏了,是完全可能导致治安拘留和罚款的。”
张公典律师同时还指出,外地游客的违法行为,除可能遭到治安管理处罚外,还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。所以,这种不文明行为一定不要尝试,否则可能人财两空。
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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